Total Pageviews

Wednesday, May 13, 2015

路芙雅: 香港教科書

首先,為什麼課本就必須要送審呢?《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說明香港居民擁有出版的自由。但為什麼唯獨是課本的出版自由就沒有了?這是體制的第一點荒謬。第二點荒謬就是:課本由出版社製作出版審批的是教育局用家是學生付鈔的是家長而選擇課本的卻是學校老師。換言之,真正的用家從來都沒有選擇權,只能隨學校的意思去購買課本。這也無怪家長年年怨聲載道,抱怨書價高昂云云。

路芙雅 《那天,她把教學樣書踢給我──教科書編輯血淚史》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