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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ne 1, 2014

胡適: 黃梨洲理想中的國立大學

去年在《晨報》的「五四紀念號」裡,我曾說過: 在變態的社會國家裡面,政府大卑劣腐敗了,國民又沒有正式的糾正機關 (如代表民意的國會之類),那時候,於預政治的運動一定是從青年的學生界發生的。我們這樣承認學生干政的運動為「變態的社會裡不得已的事」,當時已有許多人看了搖頭,說我們做大學教授的人不應該這樣鼓勵學生的運動

但是二百六十年前,有一位中國大學者,他不但認學生干預政治是變態的社會裡不得已的事,他竟老實說這種舉動是「三代遺風」! 這位學者就是明末清初的黃梨洲先生。

...可見他不但不認這種學生干政的事為「衰世之事」,他簡直說「三代遺風,惟此猶為相近」!

他又說:太學祭酒 (即今之國立大學校長) 推擇當世大儒,其重與宰相等。……每朔日,天子臨幸太學,宰相六卿諫議皆從之。祭酒南面講學,天子亦就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祭酒直言無諱

這是黃梨洲理想中的國立大學。他真是一個烏托邦的理想家! 他如何能料到他著書之後二百五十八年的某月朔日,「宰相六卿」都「巡狩」於天津去打一萬元一底的麻雀牌呢! 黃梨洲不但希望國立大學要干預政治,他還希望一切學校都要做成糾彈政治的機關。國立的學校要行使國會的職權,郡縣立的學校要執行郡縣議會的職權。

他說:郡縣朔望大會一邑之縉紳士子。學官講學。郡縣官就弟子列,北面再拜。師弟子各以疑義相質難,其以簿書期會不至者,罰之。郡縣官政事缺失,小則糾繩大則鳴鼓號於眾。

這不是行使郡縣議會的職權嗎? 黃梨洲極力反對官府任命校長教員的製度,他主張校長教員都由公議推舉。他又主張學生應該有權驅逐一切卑污腐敗的校長與教員

他說:郡縣學宮毋得出自選除。郡縣公議,請名儒主之。其人稍有乾於清議,則諸生得共起而易之,曰,是不可以為吾師也!

以上略述黃梨洲關於學生運動的意見。我並不想藉黃梨洲來替現在的學生吐氣。我的意思只是因為黃梨洲少年時自己也曾做過一番轟轟烈烈的學生運動,他著書的時候已是近六十歲的人了,他不但不懺悔他少年時代的學生運動,他反正正經經的說這種活動是「三代遺風」,是保國的上策,是謀政治清明的唯一方法! 這樣一個人的這番議論,在我們今日這樣的時代,難道沒有供我們紀念的價值嗎?

胡適《黃梨洲論學生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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