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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October 19, 2013

蔡瀾: 絕對不會因出書而寫書

我時常鼓勵有心當作者的人去參觀書展,這些人自認了不起,已寫了一本書,偉大得很,去到書展,看到那麼多書,才自知渺小,學會謙虛,是件好事。

寫一本書到底有多少錢可賺?會發財嗎?當然會,要是你寫的是哈利波特。但是一般在香港出版的書籍,如果能賣過兩千本,就是大吉大利,那等於《紐約時報》每週的暢銷書流行榜上有名了。出版商答應你印一千本,算給足面子,有的是五百,有的是兩百,幾十本是不會有了,通常作者會自掏腰包購入後存於家中,見人就送的。

一千本作為基數吧,售價六十元來算:新作者能爭取到十巴仙版稅,是天大的本領,即是每本賺六塊港幣,一千本,六千而已,請朋友吃一餐飯慶祝,完蛋了。所以,我們這些狡猾的所謂作家,絕對不會因出書而寫書,都是先在報紙雜誌上先賺它一筆,後來聚集起來編輯成書,在版稅上所得,當為獎金而已。

當今會展看到的那麼多書,作者們當然是業餘性質的,事實是照倪匡兄所說,一生人以搖筆桿為生的,在香港十指可數,他妹妹當年,也有正職,小說是業餘。

摘自蔡瀾《2013香港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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